我的情況是這樣的,
1)H1B第7年,2007年5月7日到期。
2)2006年6月遞交140,4月底通過加急獲得批準。PD:06/2007, EB3
3) 由於多種原因,USCIS在5月15日接到我的延期申請(Base on 140 was approved)
4) 7月2日USCIS收到我的485申請。
5)8月16日,律師收到我的延期需要補件的通知。主要要求解釋工作性質,公司情況等(律師說這些材料都已經遞交)及要解釋為什麽5/7到期,5/15才接到延期申請。
我的問題是這樣的,
1)是不是我已經遞交了485,我的H1B延期批不批準都無所謂了?如果答案是,如何解釋我在5/8-7/1之間的status?如果答案不是,補件後H1B延期據了對485的批準有影響嗎?我記得我的485表中有一項當前Status,我添的是H1B延期pending,
PS,我的律師告訴我因為遞交了485,這個H1B補件交不交都無所謂。律師說他不想幫我遞補件。我有點擔心,所以在這裏問一下。謝謝你的幫助!
請教小白兔,Pjiang等有經驗的大俠
所有跟帖:
• Sorry, My PD is 06/2006, 04/07 140 approved. -usa-china- ♂ (0 bytes) () 08/30/2007 postreply 09:27:20
• 回複:請教小白兔,Pjiang等有經驗的大俠 -pjiang- ♀ (952 bytes) () 08/30/2007 postreply 10: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