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未婚夫已經相處有一段日子了,無奈我長期在美國,他長期在國內。上個月回國,我們終於下決心要結婚了,可是又覺得應該在美國結,這樣他可以馬上辦綠卡,然後很快就可以中國美國自由來回跑了。(我很小就是公民了)。
現在的問題是,以前他辦B-1簽證來美都沒有問題,以前他填表的時候都寫的已婚(他以前也確實是結著婚,一年前才離掉,不是因為我),這次他再辦B-1填表時,應該寫“已婚”呢還是寫“離婚”?要是寫“離婚”,使館的人會不會懷疑他來美國和我結婚就不給簽證?可是要是寫“已婚”,來了美國馬上就和我結婚,移民局會不會找麻煩?
有哪位朋友有類似的經曆,千萬要幫幫我。我和他中美來回這樣飛實在是太辛苦了。
有關申請來美簽證的問題,請各位高人指點,先跪謝了
所有跟帖:
• 回複:有關申請來美簽證的問題,請各位高人指點,先跪謝了 -bbslover- ♂ (130 bytes) () 08/29/2007 postreply 22:13:16
• 對不起我沒有說清楚。我是做賊心虛, -菲姐- ♀ (111 bytes) () 08/29/2007 postreply 22:17:48
• 也許您想得太多了. -bbslover- ♂ (210 bytes) () 08/29/2007 postreply 22:23:51
• 謝謝大俠指點,我覺得您說的很隊,還是如實填寫比較好 -菲姐- ♀ (0 bytes) () 08/29/2007 postreply 22:28:06
• 在申請簽證時提供虛假或是誤導性的信息,按照移民法的規定 -xiaobaitu- ♀ (376 bytes) () 08/29/2007 postreply 22:49:03
• 無論如何,應該如實填寫. -bbslover- ♂ (0 bytes) () 08/29/2007 postreply 22: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