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個回加證的問題?

我和LD最近要去加拿大登陸,但打算一年到一年半後搬過去。請問這種情況我們需要申請回加證嗎?因為看到如下資料:

什麽情況下需要申請“返加證”?
既要離境,又要保住當事人的身份,最簡單且省錢的辦法是申請一個返加證。在何種情況下,一個新移民可以獲得返加證呢? 法律規定:加拿大的公司或者加拿大政府要委派該當事人去國外工作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到國外就學或接受職業訓練;為了陪伴配偶出國,而其配偶是加拿大公民或者是已經獲得返加證的永久居民;有其它移民官認為合理的理由。隻要在上述的理由中,有任何一個理由存在,當事人均有可能獲得返加證。返加證的有效期限一般為12個月。在一些特殊情況下,有效期為兩年。返加證到期以後,需要提出新的申請,以便獲得一份新的返加證。

在論壇裏搜了一下,好像很少有人問關於回加證的問題。難道現在就憑楓葉卡下次就可以進加拿大了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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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楓葉卡下次就可以進加拿大 -tan7th- 給 tan7th 發送悄悄話 (54 bytes) () 08/27/2007 postreply 18: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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