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我律師的解釋,孩子在遞交 I-485 時(當時有名額)不滿 21 周歲,應受到兒童保護法的保護 (年齡鎖在 遞交 I-485時)。(這是對EB1,NIW; 對 EB3,我想應該也適用)。 白兔也這樣回答。
和 I-140相關是指如你們遞交 I-485時沒有替孩子遞 I-485,但隻要:
1)你們 I-140 批準之日,減去I-140 處理時間,孩子在21 歲以內;
2)而且在你們遞交 I-140之後一年內孩子也遞交 I-485 (當時有名額, 在美國境內遞)。
則孩子年齡鎖在上述日期。
你們的情況,孩子在遞交 I-485 時(當時有名額)不滿 21 周歲,應沒問題。
兒童保護法很複雜,可多谘詢幾個辦兒童保護法 有專門經驗的律師,或再貼一帖,標題為 “請問為孩子成功辦過接近21歲時的I-485申請的家長” (大意), 也許有更多家長貼出經驗。貼時,注意說清你們已經為孩子遞交 I-485。
不管怎樣,孩子已遞I-485, 申請 F-1 應不可能。
God bless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