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持有者外派回國, 借機陪配偶等待綠卡, 行得同嗎

現在開始給不在美國的配偶申請綠卡, 然後綠卡HOLDER由美國公司外派用enter permit回國工作兩年, 這樣等待綠卡時, 至少兩人可以一起生活兩年. 然後配偶獨自等待一年, 三年沒拿到綠卡, 就趕緊申請V簽證來美國, 從而團圓, 你們看這是不是也是一條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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