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綠卡申請經曆

來源: mitbbs未 2007-08-22 23:14:42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352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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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想寫一下我的故事,因為有點特殊,希望給後來的xdjm們一點信息。 我在mitbbs(未名空間)發過很多這樣的帖子,也想借此寶地攢點RP。

先寫一下TIMELINE, 比較多的縮略,不明白的可以去自己考古一下,不過我相信在你的
485批準前,每個人都會和我一樣對這些縮略從兩眼墨黑到完全理解。
I140 : EB2/NIW I140 : EB1EA
RD: 09/29/2005 RD: 10/02/2005
ND: 10/05/2005 ND: 10/02/2005
AD: 06/30/2006 AD: 04/18/2006

I485-NIW
RD: 03/25/2006 (transferred from CSC to TSC)
LUD:06/24/2006,06/29/2006,09/07/2006,09/13/2006,03/02/2007,07/26/2007,07/31/
2006
Interfile : 05/22/2006 , 06/12/2006,08/2006,11/2006,01/2007,02/2007
Transferred to NSC on 03/01/2007
I485 FP : 11/01/2005

I485-EB1EA ( 2nd 485)
RD : 02/26/2007
FP : 04/07/2007
LUD : 04/10/2007(FP), 07/26/2007,07/30/2007(card order), 07/31/2007, 08/01/
2007(approval notice), 08/03/2007
AD: 07/30/2007

1. 我的背景很簡單,國內本科, 1999年來美,2004年博士, 工業界工作第二年
2005年中開始綠卡申請。公司也為我申請了PERM, 在2005年11月批準,後來沒有用到。
2. 準備NIW/EB1EA 比較早,大概是博士畢業不久,但是一直比較懶惰,到2005年中
才講基本材料準備好,趕在2005 SEP的大部隊一起交了140/485.
3. NIW-140 是律師準備, EB1EA-140是DIY。原因很簡單,在要推薦信的時候,有
兩位推薦人問我要不要兩份,因為很多人都是NIW/EB1一起辦。律師費隻包括NIW, 所
以自己辦理EB1EA,材料和交給律師的NIW完全一樣,PETITION LETTER參考一位朋友的自
己寫的。
4. 我的條件。不想 寫很多,我想一般大家有的我也都有,大家沒有的我也沒有。
EB1EA我可以CLAIM的是 : 2, 3,4,5,6,8,9.
5. 485是和NIW一起由律師遞交,沒有見到最後的PETITION LETTER所以也不知道律
師是這麽證明NIW三點的。律師不願意給我電子版本,因為也是南加州比較有名的律師
,之前的服務(包括我自己和太太的H1B申請)也很滿意,就沒有太執著一定要看,盡
管律師同意給我看但要去他們的事務所。
6. 然後就事漫長的等待。排期開始。期間所有的申請都被轉到TSC。 到了2006年的
四月,在一個非常沉悶的下午,和太太散步回來,驚喜的發現EB1EA-140批準。然後就
開始漫長的485 INTERFILE/RELINK.
7. 485 INTERFILE/RELINK. 這個話題談到的人不多,基本上就是要把485從原來的
140轉到另外一個140上。這個基本對EB2/EB3是可以操作的,移民局也有一個叫PEARSON
的MEMO專門講這個。前提是兩個 – A. 兩個140都要批準 B. 其中一個的PD是CURRENT
的。 我當時是完全不知道這些的, 我想律師們也不太清楚。實際上, INTERFILE/
LINK可能完全是浪費時間(我自己的例子),mitbbs(未名空間)的小白兔姐姐也是同樣的觀點。
我的情況是,從2006年的五月開始(我的NIW-140還沒有批準)一直到2007年的一月,
我自己和律師給移民局無數的SNAIL-MAIL REQUEST, INFOPASS REQUEST, CALL (POJ
TRICK WHATEVER),ENQUIRY THROUGH 全美移民律師協會。最後證明完全沒有用。這些
給移民局的SPAM可能導致的是在2007年的三月我們的NIW-485從TSC轉到了NSC,然後沒
有任何消息。
8. FILE 第二個485基於EB1EA。 到了2007年1月,律師和我說,INTERFILE/RELINK
一直沒有消息,他認為叫第二個485會更快一些。 2007年2月交了第二個485.期間看了
無數是否可以有兩個485的文章。我的理解是, 沒有大的問題如果你的A#是一樣的。
有一定的延誤風險,因為移民局可能會有兩份你的A FILES, 會增加RFE的機會。 我的
經驗是,隻要你原來的485不是和你已經APPROVED, PD CURRENT的140的,你就應該遞一
個新的485.小白兔的說法事, PD 沒有 CURRENT的485是保存在倉庫理的,所以
INTERFILE/RELINK這樣的REQUEST,移民局更本沒有人力去幫你。我相信她的說法 ,
盡管我們也不時的看到一些INTERFILE/RELINK成功的例子。

所有跟帖: 

謝謝分享 -toosad- 給 toosad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23/2007 postreply 00:52:35

建議置頂. -betterU- 給 betterU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23/2007 postreply 06:26:27

也就是說移民局更本沒有人力去處理PD carry over的case?? -沒錢仔- 給 沒錢仔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23/2007 postreply 06:41:21

different story -toosad- 給 toosad 發送悄悄話 (203 bytes) () 08/23/2007 postreply 08:27:56

很好的經驗!請問可以重新發為“活動貼”嗎? -知名度比較高- 給 知名度比較高 發送悄悄話 知名度比較高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23/2007 postreply 09:17:43

說得實在,謝了! -chulk- 給 chulk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23/2007 postreply 13: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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