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就在加拿大晚點辭職,在TORONTO 拿到H1B後再來! ”
對了,這就是規矩。你現在要做的就是遵守這個規矩。所以建議
你回加拿大等。美加兩國在對待外國人的態度上有很大不同,我
太太當年在加拿大簽TD時非要她出示今後還會回加拿大的證據。
問了一圈結果也沒有問出來還有這個規定。但是人家就是要。隻
能理解為非常時期的非常規定。
回複:我沒有不按規矩行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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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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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2007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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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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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2007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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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工作OFFER拿的比較突然,自己也沒有仔細打算
-Bos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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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當時的工作OFFER拿的比較突然,自己也沒有仔細打算
-la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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