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下 I-134 表的問題

我在加州,想同時申請 I-140 和I-485, 這樣牽涉到了 I-134表的問題。 請問這個表格是不是還要公證呢? 聽說在加州好像不需要這個表格,是真的嗎?看了表格的說明,其中也沒有說不需要填寫, 但是也沒有說需要公證。
謝謝過來的朋友能分享一下您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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