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

先重複下我的情況:

02年我父親跟我持L簽證來美,同年I140通過並遞交了485申請,我父親是主要申請人,隨後這些年查詢一直是PENDING的狀態,L簽證也沒有續簽,在04年就過期了,在這期間按過幾次FINGERPRINT。在06年的2月,我父親回中國的時候遭遇了嚴重的車禍,至今還在醫院裏,而且身體狀況也不可能離開醫院,因為這個原因錯過了06年3月的FINGERPRINT,不過再當時我們立即寫信給移民局解釋了情況,並且要求重新安排預約時間,但是一直沒有回音。上個月移民局來信,我們的485被拒絕了,原因就是我父親沒有去按手印。

小白兔的回答:

如果你父親是主申請人,必須先reopen他的案件成功,你的485才能reopen

麻煩各位想請教:

1.請問我現在是應該以我父親的名義遞交REOPEN申請,還是同時遞交我們兩個人的申請?是不是如果我父親的REOPEN通過了我的也等於自動通過?請問遞交申請的順序應該怎樣?移民局給我拒絕信上並沒有寫明需要30天之內遞交REOPEN申請的話,但是我父親的那封就有。


2.關於遞解,請問是移民局下達的還是法庭下達?按我的情況,有可能被下遞解令嗎?如果可能,最大的可能是在哪個環節下?(比如MTR被否決後?)

3.MTR的結果,請問如果通過MTR,485是回到PENDING的狀態還是通過?還是隻要一寄出MTR申請CASE就自動回到PENDING的狀態?如果MTR被拒絕還有什麽拖延的辦法嗎?

不好意思我現在心急火燎的,請大家幫忙詳細回答下,大恩不言謝!!

所有跟帖: 

要reopen the case needs your father come back to the states -小燕南南飛- 給 小燕南南飛 發送悄悄話 小燕南南飛 的博客首頁 (144 bytes) () 08/21/2007 postreply 11: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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