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們事務所6月底之後收到的I-485批準來看,移民局仍然繼續按部就班的審批滿足排期的I-485申請。比較7月1日之前,審批時間沒有延長的跡象。我們事務所收到的I-485批準平均審批時間為4至5個月。最長的8個月,最短的僅用了2個多月的時間就獲得批準。
另據我們的觀察,在有名額的情況下,審批速度與優先類別無關。僅舉以下幾個例子作為說明:
例一:我們事務所2007年4月份遞交的一份傑出人才(第一優先EB1)申請,I-140和I-485同時遞交,I-140獲得批準僅用了6天,I-485申請8月份獲得了批準,審批時間大約4個月。從客戶同我們事務所聯係,到獲得綠卡大約6個月。
例二:申請人原來是第三優先,優先日期為2005年中。2006年申請人聯係到我們事務所,我們為申請人申請並獲得了第二優先PERM。2007年6月份第二優先前進到2006年1月1日,我們使用Priority Date Carry-Over(優先日期交互使用原則),將客戶2005年9月的優先日期引用到2006年的第二優先上,為客戶遞交了I-485申請。幾天以前,我們收到通知,該客戶的I-485已經獲得批準。審批時間才2個多月。
例三:申請人屬於第三優先,優先日期2002年8月份,今年6月份遞交I-485申請,8月初獲得批準。
我們舉這些例子並不是說我們事務所今年初遞交的I-485申請都已經獲得了批準,還有一些客戶仍然在等待消息。移民局延誤審批的情況有很多種,但是比較普遍的一種是FBI 背景調查 (FBI Name Check)。因FBI 背景調查而長期延誤的申請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我們繼續成功代理該類訴訟,繼續為客戶加快獲得綠卡。有關這方麵的消息,我們在其它的文章中再為大家介紹。
通過我們收到的批準案例,我們觀察到移民局並沒有因為難於應付7月1日之後遞交的I-485申請而停止I-485審批工作。I-485審批工作仍然在有條不紊的進行,在有名額的情況下,批準速度同前2個月沒有減緩跡象。這裏需要強調的是移民局在審理I-485申請的時候一定需要有名額。如果申請人趕在8月17日之前遞交了I-485申請,移民局何時會審批該申請取決於申請人的優先日期是否滿足排期要求。我們事務所的案例顯示,在排期允許的狀態下,移民局審理I-485還是比較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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