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B2 !!!

各位大俠:我母親趁經3次來美探親,當時我都是J1。第3次,INS 批準延期6月,她實際延期1月就回國了。現在我是綠卡,邀請母親來,昨上海領館簽, OFFICER 要第3次延期證明,我們沒準備。由翻譯員宣布,沒給簽, 附一紙,上注 “ REMARKED 070866 ” (我母昨排 66 號) ,讓備好延期證明後,重新申請。查護照上也沒有注。
1:這是據簽嗎?
2:備好延期證明再簽有戲嗎?
叩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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