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規定綠卡人離境1年以上並且在2年之內返回的,一定要

申請回美證,以保證順利入境。本來有了回美證就應該鐵保安全入境的,但是最近幾年已有相當數量的案例顯示,即使持回美證返回就會受阻,比如被問海量的問題,當然了還有嚴重到綠卡被沒收。
和律師談話,律師會告訴你如何把這些麻煩降到最小或零。另外和法律專業人士談過話後,會給你巨大的信心,讓你能毫無顧慮,義無返顧地奔向海外去發展你的宏圖大業。當然了,這次談話可能被收費。
你想說:“看你講的條條是道兒的,你為何不幹脆作個好人把那招兒告訴我們不就得了嘛!”我想說:“作人作事要講規具,不能越界。總擋別人的道會壞自己的運氣的。還有,我不是專業移民法律人士,如果誤導了別人我負不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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