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小白兔,想到一個485 receipt 日期的問題

現在移民局已經說了窗口開到8月17日,也就是說隻收8月17日以前寄到的case,那麽是不是說收件日期就應該也是8月17號以前,不然不是自相矛盾了嗎,因為8月17號以後收到的件是不應該接受的.不知道是不是這樣解釋呢?而且前兩天看幾個網上律師說移民局的update表示要保證按真實收件日期來發rece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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