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你先申請F2,等到你LG申請H1B時,再同時申請H4。
一般說,隻要申請上去,就“視為”合法,直到審批的結果。
一旦申請送上去,即使還沒有結果,可以不注冊。
回複:象我這種情況應該怎麽辦?請大家指點,很著急啊
所有跟帖:
• 剛剛看到回複,謝謝法居士。我還想請問你:如果?、、、 -梅花雪- ♀ (196 bytes) () 05/09/2004 postreply 18:19:37
• 回複:剛剛看到回複,謝謝法居士。我還想請問你:如果?、、、 -法居士- ♀ (240 bytes) () 05/09/2004 postreply 18:5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