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Xiaobaitu或其他好心人,我的H1 ext 看來要deny了.我該deny前就遞H4,還是deny後遞也可以?

請教Xiaobaitu或其他好心人,我的H1 ext 看來要deny了.我該deny前就遞H4,還是deny後遞也可以?

H1 辦第7年的延期, 當初太相信我那律師了, 她說因為我的spouse的labor遞出超過一年, 所以我也可以延.

但最近收到RFE, 被告知要本人qualify,不是spouse qualify的證明.

看來要被deny了.

我想如被deny, 就隻能以H4維持身份了.

我的問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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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收到deny後再遞H4申請的話, 等律師通知我,我再遞出H4, 當中這一兩天時間是不是就成非法身份了?
但如果現在就遞H4的話, 萬一我的H1延期通過了, 我是不是cancel我的H4申請就可以了?




這關於"合法身份"的定義, 我一直搞不明白.
deny後遞的話,等律師通知我,我再遞出H4, 當中這一兩天時間就成非法身份了.
但如H1通知下來前遞的話, 我又不能確定H1是不是肯定要被deny.
很填堵啊.
還有10天的寬限期不知該怎麽理解.
是理解為如發生不可預知的身份失效, 10天內出境就為合法的意思?
還是如發生不可預知的身份失效, 10天內出境或遞交其它身份申請就可以?



哎, 我那律師太糟糕了. 律師費可沒少交啊. 但老是把我們事情辦砸. 電話不接, email問她問題也不回答,
不是她亂做, 我以前早就有理由讓公司辦140快遞了. 現在弄的工作都要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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