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申請美國入籍,前三年我大部分時間居留中國,每一段時間(不超過半年)往返中美一次,前五年在美國呆了兩年半。事先我對五年內須在美國境內physical presence 30個月具體是多少天不太清楚,麵試時移民官認為我每次離美日期應以踏上航班日期為準,不能以護照上進入中國的stamp日期為準,因為從美國到中國要跨越國際日期變更線,日期差一天。這樣計算下來,我前五年駐美時間剛好不滿足兩年半(若以入境中國stamp日期計算,則剛好滿兩年半)
移民以此理由將我的入籍申請拒絕,並告訴我有30天的上訴時間,如果我能提供足夠證據如以前類似移民案例則可能改判,我的疑問是
1. 離美日期的確定有明文規定嗎?離開美國時護照是不蓋章的,我在國際水域travel算離境美國了嗎?
2. 有沒有xdjm聽說過類似的案子,怎麽判的?
非常感謝,望xdjm不吝賜教。
緊急求助:國際日期變更線對美國入籍hysical presence日期計算的影響
所有跟帖:
• 這個移民官像個做學問的,倒不像中國的城管! -Lyon- ♂ (0 bytes) () 08/08/2007 postreply 07:25:07
• 城管容易嗎?!.............回複:這個移民官像個做學問的,倒不像中國的城管! -MPOS- ♂ (0 bytes) () 08/08/2007 postreply 07:57:33
• 城管do不容易,但執法是不是有時粗魯了或顯得他們的專業知識還不夠一點點? -Lyon- ♂ (0 bytes) () 08/08/2007 postreply 08:11:37
• 我還管不了................回複:城管do不容易,但執法是不是有時粗魯了或顯得他們的專業知識還不夠一點點? -MPOS- ♂ (49 bytes) () 08/08/2007 postreply 08:20:34
• 城管不容易,主要難在找誰是好欺負的,找錯了就麻煩了 -oooooooo- ♀ (0 bytes) () 08/08/2007 postreply 09: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