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公民給在中國的父母辦綠卡關於警方公證的問題。

請教哪位有經驗的朋友,美國公民給在中國的父母辦綠卡,廣州要求要辦父母16歲以後所有待過超過6個月的地方的警方證明,還要翻譯成英文,公證。 可是父母幾十年前待過的那些地方,根本很難找到以前的人,現在回去找派出所開證明,是很難辦的事情,有的幾乎是不可能的。請教給父母辦過移民的朋友誰有這方麵的經驗?難道非要每個地方都辦嗎?就辦一份現在居住地的警方公證夠不夠呢?多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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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你的理解錯了, -我在西雅圖- 給 我在西雅圖 發送悄悄話 我在西雅圖 的博客首頁 (244 bytes) () 08/05/2007 postreply 00:12:07

這樣啊?怎麽我看上麵說,每個你待過超過6個月的地方,都要去當地公安局開證明? -vaio- 給 vaio 發送悄悄話 (189 bytes) () 08/05/2007 postreply 21: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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