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可能有問題,因為B的孩子和A,除非經過法律上的adoption手續

否則是沒有親屬關係的。即使有這個手續,也要能證明曾經在國內共同生活過兩年,才能符合移民資格。如果不能證明孩子和A的關係,那隻能由B拿到綠卡後申請了,那就不能用follow to join,而需要等五年到九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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