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大家關於持綠卡回國工作的事情
我拿到綠卡三個月, 八月底回國看一個新工作, 明年一月份要回美國一趟, 住兩周, 再回中國.
1. 我現在需要申請RE-ENTRY PERMIT 嗎? 我問了律師, 他說不用申請, 可以明年一月份我回美國的時候申請. 在中國一次性住上4個月, 5個月的, 可以嗎?
2. 律師說要保住PR身份, 不能一次性在美國以外住6個月以上. 但是如果每3到4個月回美國住一兩周都可以. 是嗎? 如果這樣, 我相當於每年在中國住8個月呢.
3. 關於建立strong ties to USA, 我如果回國工作, 除了保持美國銀行戶頭, 還真的沒有什麽TIES. 請大家給建議好嗎?
再次謝謝各位的幫助!
拿綠卡回國工作--reentry perm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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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沒有reenter permit,呆4個多月就有可能護照被加注 -xiaobaitu- ♀ (241 bytes) () 08/02/2007 postreply 22: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