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還有一點情況,

來源: MPOS 2007-07-30 19:24:54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49 bytes)
回答: 140 遞交4個月被轉回nsc中心朱兒2007-07-30 17:01:25
應該是獨立的,有律師說EB1和EB2的485都是分開的(沒證實)。似乎很少聽說您的這種情況,您的CASE是否有特殊情況抑或新的做法?如把您的NIW轉到TSC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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