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 你遞交的是NIW,在沒有收到移民局RFE之前也沒有必要單獨交ETA-750B

首先是你在沒有RFE上移民官代 碼的情況下遞交的文件很難送到審理官員的手裏。其次就以往的 經驗看,沒有附ETA-750B就直接批準的 NIW申請也為數不少。有的雖然沒有直接批準,但是在收到的 RFE中,也根本沒有提到要ETA-750B
看一下I-539的instrction就會發現,那裏麵要求延期和 轉換身份必須遞交I-94原件,其實現在幾乎沒有人遞交原件,都是複印件,從來沒有看到有誰因此申請被拒。所以 網上的文件要求,實際上是起參考作用。
如果你隨後收到了RFE要750表格B部分,那時再提供也不遲。因為那時審理你案件的移民官代 碼會顯示在RFE上
你的補件會直接送到他/她手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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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Xiaobaitou!現在放心了 -emiliezhou- 給 emiliezhou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29/2007 postreply 09: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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