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過來人
我想請教一件事情。我拿1一年前來美國。現在給老婆孩子辦4,我小孩在國內讀小學。在156表中有是否讓小孩讀書一欄,我們該填是還是否?如果填是的話會不會有麻煩?
我老婆的探親時間填多長好呢?
我們的真實想法是老婆孩子一家人團聚,直到一起回國(肯定要長於1年),孩子當然是要上學。
技術問題向大家請教。
謝謝大家的寶貴時間和熱心答複。
天涯淪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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