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甚至沒有必要主動withdraw NIW 485,除非收到移民局要求

回答: 剛提交NIW485卻意外得知EB1140approvedboston072007-07-26 15:41:12

你這樣做的信。
移民局對於兩個以上I-485的案件是需要combine,但是如果兩個case都在一個中心,我不認為需要很長時間。而且一般來說NIW的案件對申請人的要求比EB1要求低不少,如果處理I-485案件的移民官對你的EB1批準資格有懷疑的話,同時有一個NIW的案件很可能會增大批準機會--就是如果按照EB1批準不了,按照NIW能批準的話,還是可以批準的。如果你先withdraw了NIW的485,那可能就沒有那麽好運氣了。
以前VSC中心曾經發生過這樣的實例:140批準後才遞交485,結果中心轉local麵談後,因為麵談的移民官懷疑其真實性,把批準的140也給撤銷了(這是個L1跨國公司經理的140),後來又辦了結婚才拿到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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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XBT的回複!我們可以現在立即遞第二個485嗎?會 -boston07- 給 boston07 發送悄悄話 (103 bytes) () 07/26/2007 postreply 17: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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