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要必須在2000年12月前必須為配偶申請綠卡才行:((

來源: na_na 2003-10-15 09:39:00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64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na_na ] 在 2004-02-03 07:11:14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新的移民簽證法案(V簽證)

美國移民法通過了允許美國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及其子女持非移民(V1、V2)簽證來美。
美國合法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於2000年12月21日以前為他們在海外的配偶申請移民,其配偶已等待了三年的排期且辦證期未到的,可以在海外申請V1類非移民簽證。
申請V1類簽證的申請人未滿21歲的子女,其已等待了三年的排期且辦證期未到的,可以申請V2類非移民簽證。此類申請人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其是V1類申請人的子女,或是為其申請移民的美國合法永久居民的子女。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