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關於 485 和 AP, EAD 的申請順序

我公司的律師說先給我和我太太遞交 485 表,等拿到移民局的收據再用電子申請方式申請返鄉證(AP I131) 和工卡 (EAD I765)。可我怎麽覺得大家現在都是把485, I131, I765 同時遞交呢。請問我的律師這種遞交順序有什麽不妥嗎?

多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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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save money on AP/EAD b4 8/17 - 回複:急問:關於 485 和 AP, EAD 的申請順序 -pjiang- 給 pjiang 發送悄悄話 pjiang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7/24/2007 postreply 08:16:49

多謝你的回複。你是說我律師的 -maycolor- 給 maycolor 發送悄悄話 (167 bytes) () 07/24/2007 postreply 08:24:20

律師的申請方式沒有不妥 - 回複:多謝你的回複。你是說我律師的 -pjiang- 給 pjiang 發送悄悄話 pjiang 的博客首頁 (61 bytes) () 07/24/2007 postreply 08: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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