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問題需要請教各位高手,希望得到你們的答複.是這樣的,我和一個美國公民結婚,我的老公申請我女兒到美國,我的女兒14歲,第一次是今年的三月份被拒簽了,後來過了兩個月我回國去陪我女兒去補材料,居然被退檔了,是否需要請律師還是等待被退回到我先生的手上,再重新申請呢.還是我女兒的資料現在還在廣州移民局,大約三至六個月回退回美國.
現在我很著急.
謝謝你們的答複!
我有問題需要請教各位高手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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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應該在廣州領館給你女兒的藍紙(拒信)上有為什麽拒的理由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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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2007 postreply
14: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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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這種情況應該在廣州領館給你女兒的藍紙(拒信)上有為什麽拒的理由
-晶晶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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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2007 postreply
16: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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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果 被 退 回 移 民 局 , 最 好 就 是 重 新 遞 交 130, 否 則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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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2007 postreply
17: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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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的回答!
-晶晶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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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2007 postreply
17: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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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當時(3月)應該即刻該簽官的上級寫信告那個簽官,拒簽理由不成立.
-fixanyc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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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2007 postreply
21:5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