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就要遞交I-485之前,仍然迷惑猶豫於一個重大抉擇,舉棋不定(雖然我有公司請的洋人律師,但總是感到問題回答不太到位,也許是他/她們思考問題的角度同我們不一樣吧)所以我還是願意多請教我們的同胞大師)。自六月底以來我才初進此壇瀏覽,感覺不錯,在此關鍵時刻,很想聽聽你們的意見和看法。
請不要責怪我沒有花時間先在論壇裏先研讀一番,但總是大同小異,問題不盡相同於我們,所以望各位讀完後,一定要不吝指教嗬,先謝了!
先生還有二年的H1身份,二年以後還可renew三年(不知遞了I485後,是否還可renew)。一直工作在同一家單位同一崗位,公司方麵誠意長期雇用。我要問的問題是,
1)他可不可以隻單遞交I-485,而不要EAD和AP?
2)僅僅這樣的I-485是否會遭致“Abandoned”?
3)即使需要EAD和AP的話,現在不和I-485一起申請,可否等到一年以後需要時再申請呢?
4)在I-485審批過程中,H-1到期的話,能允許續簽H-1嗎?(知道這是貽笑大方的問題,可我來不及細查和自學了,請大師們明確告知吧!)
不全是為了省錢,因為先生的工作現很穩定,至少近十年吧。近期也不擬境外旅行。還有就是想保持住H-1身份。再說還有二年多的有效期呢(又是首次)。
囉囉嗦嗦一大篇,切望諸位大師談談看法,指點迷津,在下不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