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況是
EB2, I-140 approved, PD: Nov. 2006
I-485 filed on July 2nd, 2007
公司下個月被收購,之前以為I-485會被退回,並且可能會丟掉工作,
所以在外找工作,但今天得知我的位置保留,而且移民局不會退回485,
可手頭已經有一非常好的offer,也是非常想去的公司。
心裏非常矛盾,兩條路為:
1.換工作,去自己想去的公司,PD可以portable,但公司在六個月後
才能開始申請perm,基於目前的排期狀況,還不知道什麽時候可以遞485。
但該公司很穩定,去了之後估計幾年之類不會再動。
2.留在現在公司等485的180天期限,但隻能放棄offer,以後也不知道
能不能再去那個公司的那個位置。
根據目前情況,選1的話估計拿綠卡的時間會推遲至少一兩年,但對自己的
career有好處。選2的話可以早些開始name check,應該可以早些拿到綠卡,
但失去了這個很好的機會,覺得很可惜。真是很矛盾。
值不值得換工作?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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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看起來沒有什麽更好的辦法
-radi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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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2007 postreply
21: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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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如果是你現在的公司 Layoff
-inforea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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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2007 postreply
23: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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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過了180天有了EAD, 機會會敲更多次門
-jiak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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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2007 postreply
0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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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辦綠卡的目的不就是自由地換自己喜歡的工作嗎?
-aegeanbo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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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2007 postreply
07:2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