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3年6月遞交了I-140(EN1-OR)。考慮到我可能要換工
作,所以今年3月我又遞交了I-140/I-485(EB1-EA)的申請。
但是我現在不能肯定什麽時候會換工作。所以我的問題是:
我現在能不能遞交一份I-485申請附加在我的2003年的I-140
上麵?這樣的話,我就可以利用前一次的申請,節約一年的
時間。另外一種可能性是,我上個月的I-485是不是已經同
時包含我去年的那份申請。這樣我就不需要再遞交第二份申
請了。
謝謝您回答我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