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位置是永久位置, 可是因為單位出信的話就必須用醫院的律師,哎.隻好自己做了,所以想知道要不要添是永久的位置,因為自己辦HR給出的信上不能寫永久位置.所以很頭疼,請問有什麽辦法嗎? 另外因為如果這次不成功(老天保佑成果吧!)還要請醫院的律師來做EB1或單位支持的那種NIW,這個時候就還要再添是永久的位置,如果現在添臨時的以後怎麽改啊?謝謝
請問辦NIW,添I140的時候,要不要添永久的工作位置?是必須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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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糾纏不清好久了.其實沒有確切的答案說應該怎樣,但是
-天平上的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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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2007 postreply
12: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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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W 是唯一不需要工作Offer的類型,因此,不用擔心
-暈車暈船暈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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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2007 postreply
14: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