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辦NIW,添I140的時候,要不要添永久的工作位置?是必須的嗎?

現在的位置是永久位置, 可是因為單位出信的話就必須用醫院的律師,哎.隻好自己做了,所以想知道要不要添是永久的位置,因為自己辦HR給出的信上不能寫永久位置.所以很頭疼,請問有什麽辦法嗎? 另外因為如果這次不成功(老天保佑成果吧!)還要請醫院的律師來做EB1或單位支持的那種NIW,這個時候就還要再添是永久的位置,如果現在添臨時的以後怎麽改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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