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的,或是NIW和EB1a同時有,都可以。
或是,一個485是以自己為主申請人,另一個以配偶為主申請 人, 這樣的都沒有衝突 。
OK, 我也同意 如是LC的I-485,不應該同時兩個,LC的和EB1a同時有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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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是同類別EB2,不同公司,不同時間(2005和2007),到底能不能遞呢?
-zxc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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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2007 postreply
17: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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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其實是為後一個公司工作, 隻是用前一個公司的排期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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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2007 postreply
17:5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