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個考古的文章,485pending,歡迎板磚

來源: CQZ702 2007-07-18 06:08:33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496 bytes)
485 Pending, EAD還沒收到的情況下可以去上班嗎?
等著EAD批了才可以.

同時遞交140和485,半年後可以換工作麽?
遞交I-485後等半年,同時I-140要批準,滿足這兩個條件就可以換工作

請問EB2 485 pending超過180天被解雇,此綠卡申請還有效麽?
雇主支持型。你要找個新雇主,提供“永久”位置並支持你的申請, 如果CIS發現你在失業狀態,就可能直接拒了

如果找到新工作,要怎麽證明新雇主支持我?
You don't say anything. But you need to get a job ASAP. If USCIS ask for REF, your current boss write a letter. That is all. Nothing to worry.


EB1B(C)/Perm/EB3(LC)等雇主支持下的GC申請: 申請的主體是雇主,你是受益人. 這類申請原則上是不容許在申請期間換工作的.但由於排期和申請的時間的拉長,這項不人道的規定有了改進: 即485 file 180天後可以有條件換工作,新工作在同一領域,仍屬於"永久性位置",新雇主願意為你申請sponsor. 如果原單位能繼續sponsor你最好,他們不sponsor你你也無話可說,但最好不要跟原雇主關係搞翻,如果他們要取消對你支持,找理由說你違反相關 規定和和約,你的申請case可能會被徹底取消(甚至有的拿到GC就走,都會有問題的),我的建議是要在合適的時間提前告訴你的雇主(老板)你換工作意 向,許多不愉快來源於,"今天通知雇主,明天就走人,讓雇主相關工作突然中斷無法繼續",至少讓原雇主不要"鬧"到CIS去要求撤銷case.
另外對CIS也要有交待,因為老雇主可能在任何你離開後的時間退出對你的sponsor,所以我建議具體的作法應該是新雇主除了重新給個工作性質的 offer letter, 雇主還要主動去信說明你離開原雇主原因;你符合485 pending 180天轉工作條件;雇主意願sponsor你繼續申請. 隻有這樣主申請人才能轉到新的雇主名下,而不影響你的GC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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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又一個考古的文章,485pending,歡迎板磚 -PlsHelpEB3interview- 給 PlsHelpEB3interview 發送悄悄話 (104 bytes) () 07/18/2007 postreply 07: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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