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了NC問題,才是真正為大家。
記得有人說過(在談到一個什麽建議報告時),移民對NC的要求,是移民局自己要求的,而不是國會要求的。如果這個屬實,給NC一個期限是完全可以實現的合理要求。
事實上,前幾天有個哥們貼了個2003版的移民局SOP,上麵對NC有180的限製。也就是說,過了180天(?)NC結果還沒回來,就go ahead to process了。現在好像並沒有完全這樣執行。
祝好運。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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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了NC問題,才是真正為大家" thx 山中小路 回複:祝好運。
-MP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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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2007 postreply
07: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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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這種NC方式完全是移民局定義並要求FBI去做的
-呆頑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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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2007 postreply
08: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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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ha ...FBI NC "according to USCIS-defined standards"
-鐵馬冰河入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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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2007 postreply
08:5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