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了NC問題,才是真正為大家。
記得有人說過(在談到一個什麽建議報告時),移民對NC的要求,是移民局自己要求的,而不是國會要求的。如果這個屬實,給NC一個期限是完全可以實現的合理要求。
事實上,前幾天有個哥們貼了個2003版的移民局SOP,上麵對NC有180的限製。也就是說,過了180天(?)NC結果還沒回來,就go ahead to process了。現在好像並沒有完全這樣執行。
祝好運。
所有跟帖:
• "解決了NC問題,才是真正為大家" thx 山中小路 回複:祝好運。 -MPOS- ♂ (205 bytes) () 07/15/2007 postreply 07:50:41
• 目前這種NC方式完全是移民局定義並要求FBI去做的 -呆頑桶包- ♂ (804 bytes) () 07/15/2007 postreply 08:19:14
• haha ...FBI NC "according to USCIS-defined standards" -鐵馬冰河入夢來- ♀ (88 bytes) () 07/15/2007 postreply 08:5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