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485材料都準備好了。但我的律師說visa名額沒了,隻能等10月再遞交。 這樣花費多不說,那個打包讓我很迷糊,到底是不是EAD和AP也要一起遞交。 email問我的律師,得到的回答是"I don't know "!然後鼓動我申請EAD和AP,因為這個的收費不在原來的485費用裏,要另算。
再次謝謝。另外再問一下h1辦EAD。我想問是否有必要給自己辦EAD。 按pjiang的說法,EAD一旦用了,H1就不再是H1。可能後果是,一旦485被拒,就因為原有H1身份已經不複存在,可能麵臨卷鋪蓋卷兒回老家的局麵。這麽看來給配偶辦EAD有用,自己的H1時間還有就沒必要辦EAD,對嗎?請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