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媽媽以前探親來過5次,這次是第六次,想趕在CIS漲價之前(7/30)用我的公民身份(剛拿到) 給媽媽申請綠卡。可媽媽是5月底到的,現在還不到三個月,到底該不該申請。問了幾家移民中心,有的說不到三個月不要辦,有的說沒問題。有沒有這樣辦過? 有什麽特殊的地方嗎? 有沒有人自己辦過? 可不可以問幾個填表的問題?
2. I-864 (經濟擔保表) 最後簽字時要在公證員麵前嗎 (notary)?
3. 我住在加州,是不是所有的材料(I-130, I-485, G325A, I-864) 一起寄到加州local office? 還有I-131(返鄉證)?
USCIS California Service Center
P. O. Box 10130
Laguna Niguel, CA 92607-0130
4. I-485 表第一頁Crrent USCIS Status (我媽是B2, visitor), 那麽Expires on 的日期該填簽證失效期嗎(06/xx/2007), 還是I-94 上允許她停留到的時間(時間11/xx/2007)?
5. G325A中,Applicant’s address last five years, list present address first, 要不要填媽媽前5次來美國住的地址(每次不超過6個月)? 還是空著,隻填下麵在中國的住址?
6. G325A我是網上打下來的,要打四份copy嗎 (據說原表一式四份)?
7. 出生公證寄原件嗎?
感謝大家幫助!真是感激涕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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