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哪位老師明白I140 的審批過程,請指導,我該怎麽辦?

我的情況是:四月, 律師幫我申請EB2 加快, 但兩個星期後, 移民局批準的是EB3, 律師說是移民局搞錯了(我懷疑是律師搞錯了),馬上律師又幫我申請了EB2加快,律師打電話給移民局,移民局說沒有勞工部原件很難再批一個I140, 因為查找勞工部原件很困難.
請哪位有這方麵經驗的朋友給指指招, 這裏先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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