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雇的律師強烈建議不管拒不拒,先一起全部FILE。

我隻想先FILE I-140。 律師說如果LITIGATION成功的話,會對我的申請很有幫助。 即使不成功, 也隻是等到10月而已。 大家看呢? 我們公司願意聽律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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