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幾個問題懇請諸位大俠:
<1>H1B被裁以後,可以在美合法停留多久?公司沒有打算要report to USICS for the H1B laid off , 但是,即使這樣,一定要保留最後一張工資單至新工作開始之前才算合法居留麽?
<2>如果公司不原意保留最後一張工資單,在找到新工作之前,可以申請B2過度麽?(因為沒有F1的打算),如果可以的話,是否可以直接向USCIS遞B2,是不是I-539就可以了?
<3>如果在找到新的工作之前被迫離境,可以還用現在的H1B port in 麽?(考慮到重新申請H1B quota 實在太漫長,明年也不一定排得上),這樣至少在申請到新工作之後,可以即刻申請visa回來。
在下近日為此事愁白了幾縷頭發,各位大俠,如果你有相似的經曆,請不妨分享一下你的經驗,在下定當感激涕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