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人移民史可分成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從1852年到1904年,是最早的中國移民來美。當時的移民主要是來自廣東省,他們從事的職業主要是礦工,商人,學生,農民和勞工,屬於社會最低層的體力勞動。那時的中國城以男性為主。據統計,那時有12000華人受雇建築美國太平洋鐵路。
盡管當時華人對美國基礎設施的建立有著不可磨滅的貢獻,卻沒有受到應有的尊敬和平等對待。其中1882年“排華法案”,使華人移民的生活雪上加霜。該法案是美國國會通過的有史以來第一個明文排斥單一種族移民的歧視性條文,它禁止華工入境,拒絕外籍華人取得美國國籍,即使華人與美國人結婚也不列外。
第二個階段從1904年到1943年是華裔 移民黑暗期。華裔在社會、經濟、政治等方方麵麵受到歧視。那時所有中國移民在踏入美國的土地前都必須到“天使島”接受身份調查。以確證他們也申請人的確實血緣關係。少則幾個月,多則1年。那裏實際上就是堅固的牢獄。
在這段黑暗的時期,一些人回到了中國,而另外一些則遷移到了東部。這個階段,移民們也開始了他們的維權運動。他們向聯邦法院申訴,指移民法應確保夫妻團聚。聯邦法院最後裁定嫁給美國公民的華人可移民,但必須在1924年前結婚的才可到美國。這期間,移民配額是每年105人。
第三個階段是從1943年到2003年,華人移民的社會地位有所提高,生活也得到了改善。這一切和海外華人的努力不懈與勤勞是分不開的。
1965年通過的修訂移民法以及難民法使得美國移民的身份有了一定保障。移民配額增加到兩萬。該法案通過後,很多婦女移民到了美國。她們中的一些人是高學曆的知識份子,由於語言不通,被迫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衣廠成為她們主要的工作環境。1982年發生著名的車衣女工在紐約罷工。她們抗議不平等的三年合約期。
二戰結束後,華人的權益獲得了法律的保護,但是他們的社會地位並沒有相應提高。受歧視的情況相當普遍。海外華人受傳統文化的影響,多數勤勞而善良,主張遇事退讓。不過在一些地區和時期,卻成為仇視犯罪的受害者。1982年,底特律發生了一樁仇視命案。一對白人父子因為不滿日本汽車占據了美國市場,把氣發泄在27歲的華裔青年陳果仁身上。他們以棒球棒猛擊陳的頭部導致其死亡。結果這對白人隻被判罰款3000元和3年的獄外監控 (probation)。經過上訴和終審,殺人者最終沒有坐牢。
接下來的,大家比較了解,就不多說了…
移民辛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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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anks for sharing!!! -han123- ♂ (79 bytes) () 07/05/2007 postreply 17:2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