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裏首先想感謝一下所有給我回帖的朋友們(見4月6日的帖子),是你們的鼓勵讓我又感覺到一些希望。剛剛放下打給父母的電話。有點生他們的氣。情況是這樣的。
4月6日後,爸媽按原計劃又在京多待了幾日,拜訪一些親友。昨天他們突然想起那天在秀水街排隊簽證時,有個人給他們發了一個FLIER,說是他們是一個簽證谘詢公司,幫人出謀劃策,幫你拿不到簽證他們不收錢。當時差點兒給它扔了,覺得挺諱氣的。於是二老想了想,反正光谘詢又不用交錢,去問問又何妨。就去了。
這是一個有四個人的辦公室(忘了問,什麽街名和公司的名字) 那人看了我父母帶過去的全套資料 (這裏再大致介紹一下我的CASE:我在這邊經曆了F2-F1-H1B,出國5年了,中間沒回去過。拒簽理由是,我中間沒回去過。我給父母提供的材料包括:邀請信,我到美以來所有的護照,簽證轉換,H1批準件,W2, 公司老板的信,銀行STATEMENT, 工資條, Affidavit of Support. 還有一封我寫給VO的信;父母備的材料:退休證(若在職,帶一份單位介紹信,最好帶上最近的工資
單) ,銀行存款證明,戶口本,上麵有你的名字。(以證明你們的親屬關係,若無的話,隻有去作親屬關係公證了),與你和其他家庭成員的合影(國內兄弟姐妹越多越好 ) ,出了下麵“良策” :
1。多增加些我LG的資料,比如說他的,工資證明,他的學校出據的他的在校證明什麽的。(原因是雖然我中間沒回去過,但我LG回去過)
2。我們的結婚證,在這邊的合影
3。我的I-20表
4。再開一銀行證明,錢多一些。
5。我的H1B批準證明
6。我的工資單
最後,加上這麽一句:他們在簽證處認識有人,他們會把我父母的護照號給他們的人,讓他們“關照” 一下。這樣一來,再去簽,就沒什麽問題了。若拿到簽證,收費1000多元 (具體數額忘記)
我一聽,就這麽幹脆我的父母:“不要花這個冤枉錢”
原因如下:
1。有些道理,但當初邀請人填的是我。女兒沒回去過,女婿回去的經曆會有用麽?不過,我可以按他們說的把這些寄過去。
2。要我們的結婚證有什麽用?若是我們沒有結婚,我當初怎麽能拿到F2
3。我已給了他們我在MEXICO轉換的F1簽證複印件,若我沒有I-20,怎麽能拿到F1?(我也可以郵過去)
4。錢當然是越多越好。(就再寄一個高一點的銀行存款證明吧)
5。我已經把H1B批準件寄過去了
6。同上。(不懷疑這人是否能辨認出什麽是H1B批準證明和工資STUB)
至於最後一句,這我們自己還真作不到。但鬼知道他們就真的在裏邊有人。我想的是,美國反腐敗和行賄受賄法這麽嚴厲,若是他們的簽證官真的這樣,還不早給FIRE掉。
我給爸媽說的是,既然你們沒和他們簽任何協約,且他們說的是免費谘詢,就不要再理他們了。我看他們是純粹騙人的。
爸媽說,倒沒簽什麽付款協約,但他們把我父母的護照號給記下來了。怕萬一不給他們聯係,不讓他們賺了這比錢,他們把我父母的護照號給他們“裏邊” 的朋友一說,本來該給我父母簽的,為此,再給他們鋸了怎麽辦?
再著,1000多員雖不少(我父母不是大款,錢都是欣欣掙來的) ,但比起,若二簽被鋸,申請費加上往返京城路費的3000多員,還是要少一些。
我理解他們的心情,有何嚐不想讓他們早日來美與我相聚,可我還是覺得,這實在是在花冤枉錢。
唉,我該怎樣說服我的糊塗的父母。
不知大家的父母是否碰到過這種情況。請分享你們的經驗。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