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假博士法居士我見六

我去年9月在加州遞交的eb1,12月要求補充材料,3月22日前材料遞交,自認為材料應該非常充分了.但是4月7日網上要求再次補材料,問律師,他也說從來沒有碰到過這樣的例子.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麽?另外我485同時遞交,4月16日就要去按手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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