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請的是婚姻綠卡,但由於我和老公都是學生,沒有收入,所以申請的時候用的是銀行存款(因為仔細讀了要求認為我們的聯合存款達到了要求的數額,所以沒有用任何income).可是上個月去麵試我們的officer很不熟悉我們這種申請情況,他說通常他處理的都是用income的.他又是電話又是自己查,後來胡裏胡塗說我們的存款不夠,讓我們三個月內提供要麽工作offer證明可以有一年20k,或者由其他人擔保20k,不需要再麵試,隻要寄給他們相關文件就可以了.我和老公都覺得他說的不對,但也沒敢多argue,想20k也不多,找個part time的應該可能.
現在的問題是,我畢業了,找到一份工作但是是外州的,如果提供這個offer的copy會不回反而讓他們懷疑我們婚姻的真實性呢? 我們本來上學就在兩個不同的州,挺容易受懷疑的.
謝謝大家,如果有其它解決的建議,請指點.
小白兔及各位大俠請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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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移民官,你們準備搬過去就行了(但是真的要搬噢,否則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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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2007 postreply
16:4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