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shexh說的很對, ALL

都說了ALL了, 您怎麽還不明白.
第一您填在表上的每一個工作都必須有工作許可, 這可是移民官評審的重點.
第二如果您不填這分工作, 是給自己找麻煩: 您的H1都是登記在案的, 自己不交代清楚等著RFE?

485審的頭一條就是您一向是一守法良民, 在美停留工作都有合法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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