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問問你的律師,以前是否處理過類似的案子。如果回答是no的話

最好是考慮我的建議,因為我在law firm工作期間經曆過幾個類似的案子,而且麵談後都批準了。
你的案件有一個不利之處,因為你沒有在美國出生的孩子,你的配偶也不是公民,所以你至少目前沒有資格申請豁免,隻能是寄希望在exception上,所以隻是遞交一個解釋,就沒有有證人證詞批準的把握大。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