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06/08遞交NIW I-140 申請到NSC, 現在是Pending. 我太太於2006年11月以J-1來美, 我們於2006年12月在美登記結婚. 我太太須等到今年12月份才能開始辦Waiver, 整個Waiver過程可能需要半年. 這種情況下,我應何時遞交I-485 申請, 才能既不延誤PR申請, 又不影響我太太以我為主申請人的PR申請? 謝謝!
請教小白兔及各位大蝦: 我應何時遞交I-485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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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難判斷,因為不知道485的處理速度,必須在收到RFE的兩個月內 -xiaobaitu- ♀ (35 bytes) () 06/22/2007 postreply 22: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