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離婚,關於公證,急問各位大俠!

在美國離婚,拿到了法院的divorce decree, 請問需要去大使館作相應的中文公證嗎?現在已經在美國再婚,申請綠卡的時候需要提供以前的divorce decree嗎?對結婚需要做公證嗎?謝謝了!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