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5中工作經曆和PERM中的經曆不符怎麽辦(帖子淹的太快了!)

老婆今兒收到了律師發來的485 CHECKLIST,除了MEDICAL EXAMINATION的表格外,還有一個詳細的個人情況調查表,裏麵的內容很細.其中有在填寫5年內的工作單位外,再提供一個最後的ABOARD的工作單位.老婆有點兒害怕,因為當時申請PERM時提供的簡曆為了保證CAREER的連貫性沒有寫上最後的工作單位.現在485的CHECKLIST上又要過這一關.老婆不知道是如實寫好,還是繼續按申請PERM時的簡曆內容寫.請有經驗的各位看看該怎麽辦.

另外,想再請問一下,485這一步中NAME CHECK 到底是怎麽回事.INS怎麽了解我們在國內的情況?

多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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