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再問假博士,先謝了

PETITION LETTER 或者叫 Coverletter,是應該有的 (如果請律師辦就不用自己寫了),盡管有140表,你還是應該簡明的告訴移民局你申請什麽,為誰申請,誰為你交的申請(即 Petitioner, 移民局一般隻和 Petitioner 聯係)以及你的申請包含一些什麽文件等。
不要把所有文件訂在一起,那樣看起來困難,每份文件多於一頁時單獨訂起來。
另外,PERSONAL STATEMENT 寫得不要太專業,否則移民局的人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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