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FILE I-130 基於我老婆的GC..在G325A 表上的某一段時間隻填了一個地址,就是我駕照上的..但是我在另一個州租房工作,並且在報稅的時候也用的我租房的地址. 但是沒有提到...現在我可以FILE 485 基於職業移民...我應該怎麽填G325A上所有的居住地址呢?? 因為這次要交TAX RETURN..不寫那個租房的地址可能會有麻煩吧...
可不可以一段時間內寫上兩個地址呢??...他們會不會查看以前交的那個G325A 表呢?
哪位知道,幫忙出出主意..謝謝了!!
哪位好心人幫忙給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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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這樣會產生大麻煩的
-radi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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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2007 postreply
19:5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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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哪位好心人幫忙給看看!
-six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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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2007 postreply
20:4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