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辦理中的學位問題,請教假博士,法居士及類似經曆的高手!

我是國內碩博連讀生,去年9月份答辯,中科院的學位審核今年2月才通過,但是博士學位需要公示3個月,也就是今年6月底才能得到正式的學位證明。
自己去年年底聯係到美國一所大學做博士後,給的是H1B簽證,因為沒有正式的學位證(碩士學位也沒有),就將博士答辯證明以及答辯委員會通過的證明及其相應的國內的公證材料,個人簡曆,發表文章等材料寄給大學ISC,並也確認他們在2月份把我的材料送到INS。
問:1)這些證明好用嗎?INS審批時會不會有麻煩? 2)大學的ISC在送INS之前,將我的學曆評估了嗎 (沒好意思問辦事的秘書)?
謝謝答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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